请问管委会两位领导,关于2014年5月6日天路药业里面瑞锦公司里面员工任XX因事中毒事件情,经历一年多的时间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其他员工的已经到解决),
每次任XX的家属到管委会找你们,你们每次都以一个字’推‘往后拖。
从2014年5月9日向工业园区调解人民委员会申请依法解决,经过管委会领导杜XX同志,社保局X主任,工业园区派出所王XX同志,工业园区司法所潘XX所长,与受害人任XX以及家属,跟天路药业里的管理赵承承及相关领导的调解后,达成协议等待病人身体好转后解决,不久后天路药业不知道什么原因导致天路,瑞锦停产。之后任XX的家属多次到管委会,找到相关领导询问希望事情尽快得道解决。但每次你们都是已各种理由往后推。
直至2014年下半年,因天路正式关门停产后。解决所有员工工资及相关保险,但任XX的事情还是未得到解决. 杜XX同志要求任XX的家属自己到县委找法院何庭长了解相关事件,任XX的家属找到何庭长,由于相关资料 在管委会没有递交到法院,任XX的家属回家将资料准备齐全交到法院向奉敖律师手里。一直到2015年4月13日事情任然没有得到解决,任XX的家属再次到管委会找到相关领导,杜XX同志,询问相关事情希望得到尽快解决,后任XX同志也来跟家属谈,并对任XX的家属说这件事在4月中旬会得道解决,要求任XX的家属不在到管委会找他们。任XX同志还给何庭长打电话要求尽快解决。
请问两位领导,4月中旬相关事情没得到解决,后任XX的家属,多次给杜XX同志打电话询问相关事情进展,但任然以各种理由推时间。
希望各位领导,能尽快帮农民工解决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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