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珠嘉乡无助残疾人诉求书 恳求政府帮助要回我的土地 张双菊,女,汉族,生于1972年6月20日,住仁寿县珠嘉乡国和村2组,身份证号:511121197260208385,残疾人,今年43岁,自小残疾,肢体残,鉴定为四级。 我1996年结婚,婚后一直跟着老公在外面打工至今,中途很少回家,因为我没有劳动能力,我的土地,就由三哥帮我种起的,我和三哥户口未分开,所以我们是两股土地,之后三哥在2001年离世了,三哥在离世时我在外面打工,没有及时赶回来,造成土地证遗失,三哥死后,土地就由已分家出去多年的二哥帮忙照看,我和三哥的土地,在2005年有个外村人胡国祥来买村长兼会计瞿三强的房子,就落户于我国和村二组,当时他没有土地,就骗取我二嫂说种我两股土地,嫂子就答应给他种起至今。 去年我由于身体不适,风湿关节痛越来越严重,就想回家种自己的土地慢慢养病,于是我向胡国祥提出我要收回我自己的土地,自己种。胡国祥告诉我他已经在2007年就将属于我的两股土地办了土地证,我不知道谁这么大的权利,在没有我本人签字盖章的情况下,随意剥夺我的土地承包权,我不知道犯了那一条,要收回我的承包地,难道是因为我残疾,歧视我吗?我去了解才知道,胡国祥在2005年2月18日,举家迁入我国和村,他不属于国家占地,不属于移民,不属于安置对象,属于自行迁入,像这种情况,是不能享有我们村土地承包权的,虽然我三哥已死,但土地三十年不变,根据相关政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承包地的权利,我带着残疾的身体多次去找村委会,后经村里调解,胡国祥只退我一股土地,当时我没有答应,我想到进土地是分先来后到的,我儿子得户口97年就跟我一起的,应该由我儿子进,他胡国祥2005年落户我们国和村,还有很多人排在他前面进土地,怎么也轮不到他进土地,他落户我们村时是没有开村民大会的,第三天我考虑到走路不方便,在无奈的情况下,我找村主任说同意胡国祥退我那一股土地,当村主任去给他说了回来,告诉我他胡国祥一股土地也不给我了,我看村里解决不好了,就去乡里,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户口在我人也还活着,但土地却不属于我了,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胡国祥没有土地种,就骗取我二嫂说把我的土地拿去种,还办了土地证,我也是去年才知道的,我到乡里找乡干部,他们都是以各种理由推来推去的,叫我去找土地仲裁,我到处找结果是有这个机构没有工作人员,我去国土局他们说这个不归他们管,我跑了好多个部门,有些部门说他们只是传达,不是解决问题的,县残联说这是土地纠纷不归他们管,在我多次催促下,乡里叫我去协商,结果胡国祥还是不同意给我一股土地,调解协议未能达成,我不能明白这是什么驱使村干部无视法律、法规的给胡国祥违规办理土地证,是因为我残疾人,没文化,好欺负,更不知道这么明显的一件事,我找村里乡里都解决不好,反而把我像踢皮球那样踢来踢去,我该怎么来维护我一个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呢? 我去乡里请领导帮我查是因为什么收我土地的,领导说他们查不到,在此,我恳请上级政府为我这个无助的残疾人主持公道,把属于我的土地归还于我,追究当时给胡国祥违规办理土地证相关人员的责任,我相信政府一定会保护我们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 2015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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