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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后续跟进}巴中市城管大队暴力强拆业主大门 并动粗致老人多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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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作为一个身心俱疲的受害者,伸冤未果,只能依靠网络和群众的力量,希望大家看看本帖,踊跃发言,为我们出出主意,帮帮我们。如果这类恶势力现象不惩治,作为群众怎么能有宁日?我们自己到现在也万万没想到,现在的中国还有这种无法无天的欺辱群众的事情。
事情的大致情况是:我商铺位于巴中市回风大道三叉路口红军路1088号,用此商铺准备装修做小本生意,维持家人老小口粮。由于本店装修的需要,于是拆下了本店门口原有的玻璃门,跟门面状况换了一个新的卷帘门,此门安好后第二天,一位自称是城管部领导叫黄斌的气势汹汹的带领了好几个人来到这店铺,趾高气扬地要求我们恢复原有玻璃大门,至始至终没有告诉我们任何依据。我方轻声地说:“我们不知情这玻璃门不能拆,我们进行的是室内装修。”黄斌随后只针对于这玻璃门恶狠狠加轻蔑地说:“要么你们到政务大厅或建设局城管颗办理相应手续,这手续能不能办下来我们不能确定,但你们要有这层关系,你们也可以去找熟人,给你们几天时间去办。”便随即带那几个人离开了。
此番话让我方特别着急,立即就去咨询了政务大厅38号窗口,我们把店铺总体的装修实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我们说:“店招店牌不能私自乱改,要做到不占道不扰民就可以。“其后物主也对水管、墙体、楼板等全部证实我方的装修并没有违规。没想到一天后,黄斌又电话通知我们说他们局长已经看到这个事,叫我们必须马上恢复玻璃门,若不及时要来拆割卷帘门。我们便说:玻璃门可以慢慢恢复,而且卷帘门是我们的私有财产,不能强制拆割。风貌要统一,其他店也要安上,(因为回风此地至少有44家店铺同样拆除了城管所言的必须安装的玻璃门)到此黄斌都没有给我们解释清楚这事。
5月12号下午城管打电话给我们说明天要拆卷帘门,5月13号上午8点多当我们赶到门市时大门已经不在,我们店内装修工人赵师傅告知我们:“城管部早来了一车人,黄斌不理我的劝阻,我叫他等下,我马上通知你们到达现场,但黄斌说拆门要立即执行,叫来几人把门据走了。“为此,我们非常难过加气愤,我们马上到城管办公室去找领导局长,但当日办公室一下午都没人,打电话都推责,我们遍寻城管领导,一直到下午5点我们在城管执法路段工作点找到了黄斌,我们平静(因为我们毕竟是小市民,就算自身利益被城管的暴力受到严重侵害,我们内心想跳河,但是面对他们我们仍不敢妄言。)地问他为什么没有通知我们就强行拆走我们的大门,他却说电话没打通,并且对于这个说法过后他又拒绝解释,用所谓的奉命行事字眼一笔带过,只是叫我们明天去找他的领导,最后他叫来110把我们支开便立马走了。
5月14日早上八点多,我们一家4人去城管队办公室找领导咨询此事,办公室一直无领导只有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该人员叫我们找冯小刚大队长说此事由他负责,我们便给冯大队打电话,他说他在西湖名都拆违章建筑,让我们去找他,当我们到达时冯大队并未在他指定的地方,也不见任何城管执法人员。我们再次跟他联系,他又说在四中(红十字医院附近)找业主谈事,我们随即又赶到四中洪湖局,等了10多分钟见到了冯小刚(此时我们以为见到了曙光),我们和颜悦色地向冯小刚咨询拆门的事,他态度却极为恶劣,情绪十分激动,几分钟他便要着急离开,我方彭芙蓉上前劝其给予答复,冯小刚非常不耐烦,奋力用手一甩将彭芙蓉打翻在地且不管彭芙蓉是否受伤,随即要离开,受到不公待遇加上绝望的其老母亲就上前拉住冯小刚不让离开,要讨个答复。然而冯小刚不但不停下还将其母亲在地上从洪湖局酒店门口拖到红十字医院门口,路边见状的群众纷纷指责他:“快停下来,老人经不起你这样摔打。”但冯小刚并不停止,还不断拉扯、踢、推打将她反复摔在地,造成其母亲头部、腹部、腿部及手部多处受伤,期间我们仍没有对冯小刚动过手,最可气的是,所谓的领导冯小刚打人之后,不管老人情况还欲逃走,并凶神恶煞大声吼道:“我的衣服800多,坏了赔不起。”我们见状只有报警,在等候期间冯小刚试图离开,城管部来了一位姓车的队长,冯小刚借机逃离了现场。我们见彭芙蓉母亲面色苍白痛苦呻吟倒在地上,警察和城管都无人管,鉴于伤情严重,我们只能先将她送到医院检查治疗。14号中午与城管车大队到回风派出所,派出所让我们自己协商,下午我们到车大队办公室协商,车大队叫我们先垫付医疗费,最后由谁付派出所说了算(我们虽然是普通民众,但是我们很清楚打人是犯法的,理应让打人者赔付,车大队的这句略带法盲的言辞我们是深深地觉得可悲)。
于是,我们只有再次寻找冯小刚讨个公道,城管开始说冯小刚请假了,过后又说冯小刚在医院,我们询问了冯小刚的主治医生,医生说冯小刚住院的主要原因是鼻窦炎,随后我们便离开,等候城管部和派出所的通知,然后直到5月15号晚间9点半,城管与派出所都没有给予我们任何信息,没有一个人问候一下被打老人的情况。全然不顾老人死活。老母亲这几天被伤得气得一口饭都咽不下去。
一个白发老人遭受共产党干部的这等虐待,私人财产不由分说强行被破坏。我们无助地想问一下: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现在大力提倡和谐社会,简政放权,公权未放,私权却被无端端侵犯。被打老人只是我们亿万群众的一个缩影,请大家千万不要旁观,你只需要发表公正的意见就可。跪求大家帮帮我们吧,一大家子人还指望这个店开张营业赚钱糊口,却遭此飞来横祸。非常感谢!

保安劝阻冯小刚无用,继续脚踢

保安劝阻冯小刚无用,继续脚踢

冯小刚脚踢后又转身离开

冯小刚脚踢后又转身离开

再次将老人拖倒在地

再次将老人拖倒在地

群众指责冯小刚不送老人去医院

群众指责冯小刚不送老人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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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家人送进医院

老人被家人送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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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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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楼主所言,我提三个疑问,请网友甄别:

第一问,到底是城管打人,还是城管被楼主一家围攻,上衣都被扒掉了,被威胁。

1.据楼主发的几张图片来看,图中妇女(红色衣服)抱住城管(白色T恤男子)的脚杆,不准离开,城管队员并未动手;第二三图中,城管队员想摆脱老人的纠缠,仍然被妇女(红色衣服妇女)死死抱住,依然可以看到城管没有把手伸向老人那边,没有动手;城管执法人员的白色T恤被脱下,变成上身赤裸;即便如此,在另外一图中,一光头男子(灰色T恤)用食指指向城管人员。可以说,从以上4张图片可以看出,城管人员被 纠缠、威胁后,始终没有动手,始终在寻求摆脱。图片是楼主提供的,不是城管提供的,对问题也更有说服力,到底是老人、光头男子等多人纠缠城管人员、脱掉城管人员的衣服、威胁城管,还是城管打老人???

发表于 2015-5-16 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个问题,卷帘门被拆除前楼主到底知情与否?
在本帖中,楼主说:“5月12号下午城管打电话给我们说明天要拆卷帘门,5月13号上午8点多当我们赶到门市时大门已经不在,我们店内装修工人赵师傅告知我们”


在楼主的另外一个帖子中,写到“4月30日,根据我们室内装修和要销售商品的特性,暂时不需要政府设置风貌改造玻璃门,并且商铺周围多个店铺都已拆除风貌玻璃门,自行安装大门。因此,我们也就将其拆除,回风城管黄斌发现此事,就带人来劝阻我们恢复原门,


可见在4月30日,楼主就已经被城管人员现场告知,劝阻楼主恢复原门,5月12日,楼主再次被责令限期恢复,可以说是最后通牒,楼主依旧不恢复。。此时城管并未采取任何强制手段。

发表于 2015-5-16 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把视频发出来吧。我看很多图片都是视频截图。

通过视频向网友显示当时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老人会受伤。通过图片,也挺奇怪为什么城管被人扒了衣服。当时究竟发什么什么?

发表于 2015-5-16 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个问题,卷帘门被拆除前楼主到底知情与否?
在本帖中,楼主说:“5月12号下午城管打电话给我们说明天要拆卷帘门,5月13号上午8点多当我们赶到门市时大门已经不在,我们店内装修工人赵师傅告知我们”

在楼主的另外一个帖子中,写到“4月30日,根据我们室内装修和要销售商品的特性,暂时不需要政府设置风貌改造玻璃门,并且商铺周围多个店铺都已拆除风貌玻璃门,自行安装大门。因此,我们也就将其拆除,回风城管黄斌发现此事,就带人来劝阻我们恢复原门,

可见在4月30日,楼主就已经被城管人员现场告知,劝阻楼主恢复原门,5月12日,楼主再次被责令限期恢复,可以说是最后通牒,楼主依旧不恢复。此时城管并未采取任何强制手段。 可见,楼主早就知情,在5月13日早上故意不接电话,不到现场。


其三,楼主的卷帘门为何被拆除?


在楼主另外一个帖子中楼主已经说明:“他(城管人员)就说我们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十九条:城镇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安好。其造型色调和风格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屋顶、阳台、平台、外走廊及窗外不得违章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物品。各类附属设施应当规范设置,城镇干线道路临街建筑物的外墙面应当定期清洗,粉刷。从本条看也并没有提出不能拆除玻璃门。”

不难看出,楼主移除原来风貌改造设置的玻璃门,私自设置卷帘门,违反了“城镇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安好。其造型色调和风格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早在4月30日,楼主移除玻璃门就被告知违反《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十九条,被劝阻要求恢复,但是,从楼主本帖可以看出,一直到5月13日早上,楼主不仅没有恢复原貌,还在继续装修施工,卷帘门最终于5月13日早上被强制拆除。从4月30日起,楼主就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之所以不拆,是因为有侥幸心理,看到周围部门商家也改了玻璃门。

发表于 2015-5-16 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岸水野地雀云 发表于 2015-5-16 05:35
这些事,我闭着眼睛也知道是怎么回事。楼主不服城管拆了自己的门,就指使老人出马抱脚杆——巴中人的传统就 ...

真早,表面上看的确有你说这个情况,但是,在楼主另外一个帖子中已经说明,要改变风貌,可以向住建部门下设的风管办申请,

发表于 2015-5-16 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yie2002 发表于 2015-5-16 05:29
楼主把视频发出来吧。我看很多图片都是视频截图。

通过视频向网友显示当时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老人会受伤 ...

支持,

发表于 2015-5-16 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据楼主的帖子(包括回帖),让我感到CG的艰难,利益是最大的藩篱,一个卷帘门,在设置之初就被劝阻,如果楼主听劝,自然不会有今天的事情。

发表于 2015-5-16 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图中妇女好像是自己倒在地上抱脚杆的。

发表于 2015-5-16 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依法行政,坚决打击非法利益。
发表于 2015-5-16 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劝,不听,责令改正,不改正,强制拆除后,围攻城管人员。人家有礼有节,楼主一家却一直胡搅蛮缠。

发表于 2015-5-16 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bz517 发表于 2015-5-16 05:39
真早,表面上看的确有你说这个情况,但是,在楼主另外一个帖子中已经说明,要改变风貌,可以向住建部门下 ...

恩。我也看到了。楼主在另外的帖子中描述了。要改变门脸可以,得向相关部门申请。我看虽然很多家都换了门脸,但是别人换了之后是比原来更好看了。特别是所做餐饮的。装修的高端大气上档次。可见这些做餐饮装修的都知道这些审批流程,才会做的如此之好。

我其实搞不懂,楼主是做啥生意,不就是一个门脸么?为啥别人弄的好好的不用,非得要拆了,自己整个不好看的。被城管执法了,又没有罚他们的款,为啥还去闹呢?他们期望闹出个什么结果?究竟里面有多大的利益,非得让一个年迈的老妈妈去拿命拼,为了一个门面的门脸,去拼命值得么?

在我看来,就是一件不值得做的小事,引发的这不可收拾的烂局。这要是在大城市,未经审批装修,破坏风貌,是要被罚款的,巴中至少还没有罚款。

做生意是求财的,搞这些事干嘛呢?像楼主这样做事,我看这个生意,以后也很难做好。首先处理事情的能力很差,生意人最起码的为人处世素质就是圆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把事情闹成这样为那般呢?害人害己,就为了挣一口气么? 人争豪气一场空。

发表于 2015-5-16 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bz517 发表于 2015-5-16 05:43
支持依法行政,坚决打击非法利益。

你的第二问呢?好奇
发表于 2015-5-16 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像楼主这样做事,我看这个生意,以后也很难做好。首先处理事情的能力很差,生意人最起码的为人处世素质就是圆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把事情闹成这样为那般呢?害人害己,就为了挣一口气么? 人争豪气一场空。


同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6 06:27
坚决支持依法拆除违法建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6 06:55
老百性是弱视群体,我看店主还没装修完毕,你咋知道赢家装得不人家好看,大不了没送红包嘛,我无意听到的你们城管内部说的,你们城管要拿那个店主开刀,城管大门天天来,不送红包莫进来,城管啊,你们该捡捡德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6 07:07
看了就不服气,城管你好意思在那123.不如日本鬼子进村去,打砸烧抢齐全的,城管一人低三千。有那力气打老人,不如就你们去收复台湾,还说你们城管有政府撑腰,胳膊转不过大腿,古到今来,都是市民挨打受气,试问巴中公理何在,要不就上京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6 07:11
明显图中麻那个男人用脚在踢老人,瞎狗眼了!自报家门冯小刚,回风片区他老大,狗丈人事!打人是不对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6 07:12
城管有意找茬,我关注了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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