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叫祝志荣,住址,四川省南充市 蓬安县 相如镇 凤仙寨村一组。出生于1982.04.01.身份证号,511323198204010576。我于2014年的十二份,应朋友所托到蓬安东方医院安装洗面盆,当时和我联系的是张小兵。东方医院院长。电话是18227330555。装完之后他喊我帮他检查全医院的水电问题。和安装新装五楼的水电。材料我自己拿。他们签单。装完后给我结算。并说明聘请我在东方医院做兼职电工。每月一千元的工资。其中新装五楼一层的水电。和配电房新装设备安装插座。和爱心馨护养院的维修更换,还有新加厕所水电。厨房加线直到三月份才算告一段落。有时候为了配合他们应付检查晚上做工到一二点,直到临近春节。他们没给过我一分钱的工资。总是以各种借口拖。直到年三十的前一天。也就是二十九。姜院长给我结了四千块钱的材料钱。过完春节我也多次找他们商量工资的问题。还是一直以各种借口拖。材料费也不给。说好的每月十五号发工资。每次十五号我去要工作资。要么说没算出来。要么就是会计不在。一月一千块的兼职工资还需要算吗。我很想问哈。你们医院里面的老总都什么智商。因为现在该换的我都换了也不出故障了。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兼职又不是天天上班。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事情。。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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