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管我们叫刁民,因为我们让当官的麻烦了。要回受法律保护,应得了,却变了别人眼中的另类,这个别人包括当官的,也包括平民百姓,他们大多数觉得投诉,诉讼是很麻烦的事情,可见我们国家的法制观念是何其落后。回想一下,从什么时候贪*官,奸商成了主流了,维护权益的反而成了另类了?要回自己应得的,用法律保护自己,寻求法律救助,是再平常也不过的事情,我们国家的人不喜欢打官司,可是在国外,任何有争议的事情,都可以法庭上解决。这是为什么?一方面是中国的百姓怕麻烦,一方面,当官的在我们面前设置的重重关卡,和对立的态度让我们百姓不敢惹麻烦上身,民不和官司斗,本来是一句讽刺话,却成了至理名言了,这难道不是更大的讽刺?如果当官的都能用一种平合公正的态度,我想百姓们会觉得诉讼其实也没那么难,法制社会得以进步。总之,为了这个社会,更为了自己,我们要用行动告诉别人,我们不是另类,我们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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