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政府部门的朋友从法理上摆谈过现在网吧的现状,我认为,谢君彦针对的这家网吧又不是在校园内开办网吧,也不是向校园内学生提供网吧上网服务,谢君彦总拿跟2007年全国禁止办理新网吧 的时候出台的规定说事就不对了,现在都是2015年了,大学生都可以休学创业,简政放权推动改革的大环境下,网吧也是敞开开办,新网吧遍地开花,通宵时间也不受限制,谢君彦生拉活扯拿当年 2007年的对学校房产和设备不得在校园内出租用于开办网吧的规定,跟人家在学校校外向社会公众提供网吧服务有一分钱事吗?其次,这家网吧的开办是经过工商、文化等主管部门正规的审批许可持 照经营,其受理、公示、现场场地勘验都是由每个相关职能部门签字同意,符合网吧开办的条件和程序是不容质疑。
以上这位网民说了那么多,看了半天只有两点:1、(2007)10号文件精神,只是不准新开办网吧,没有说学校里面不可以办网吧;
2、嘉陵区相关职能部门都是按合法程序办理的。
这样说来属纯颠倒黑白,相应的也摸黑了工商等职能部门,居心不良。
首先,网渔网咖就是学校原来的黑网吧---电子阅览室,也是学生住宿楼。文市发【2007】10号文件严令禁止在学校设立网吧,现在仍然适用,文化部,教育部,国家工商总局都做了书面回复。
其次,嘉陵区文体局明知学校不能设立网吧,就是因为自身不干净,所以坚决视国家规定为狗屁,哪怕在听证会上,有市民提出“按国家相关规定,不能利用学校房产及设施设备开办盈利性质网吧”,而嘉陵区文体局陈焱等人,为了自身利益,对国家规定置入罔闻,我行我素,以为在嘉陵区就可以一手遮天,违法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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