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守纪律、讲规矩,不仅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更是党员干部落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衡量尺度。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党全部工作的准绳和遵循,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依规治党、严明纪律。
纪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执行。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笔者认为,从严执纪、依法执纪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的纪律从来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某一些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做到执行纪律全员额、全覆盖,只有把北山乡176名党员都管住了,管好了,才能形成党的集中统一,才能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略中交出一份合格答卷。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祸患常积于忽微”。任何违纪违规违法现象都有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轻到重的演变过程。从查办案件情况看,党员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就必须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该警示谈话、纪律诫勉就谈话诫勉,该予以党纪处分就及时处理,治病于初始、治患于萌芽,切实发挥纪律的预防和惩戒作用,防止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演变成犯罪。
强化问责,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必须以责任追究作为保证。要细化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问责内容、形式、主体、方式等具体内容,使追究问责有法可依。要坚持“一案双查”,对那些落实责任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地方和部门,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既要坚决克服“下不为例”、“法不责众”,也不搞“情有可原”、避重就轻,防止和纠正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代替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现象,以严肃追究问责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检查机关是负责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必须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回归本职,聚焦主业。纪检干部要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服务大局、提升能力,从严律己、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党和人民信赖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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