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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覆盖面 四川农民工可享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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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指导意见》,为“大庇天下寒士”提供了现实版——四川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在城镇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等均被纳入缴纳范围。拿着公积金,租房买房都可以用。
新规农民工有稳定工作可享公积金
此次《意见》中,四川明确提出,通过清理规范缴存、使用政策,打破单位性质和职工户籍身份限制,将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在城镇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等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这也意味着,今后进城务工人员也可以通过公积金买房子了。“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单位及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覆盖,有利于形成依法缴存、有效使用的政策体系,为城镇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时,要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群体,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怎么缴?
缴纳比例不低工资的5%
公积金如何缴纳,交多少才合适?
《意见》再次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根据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也不得低于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来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应低于职工工资的5%,不得高于12%。如果职工月工资收入5000元,公积金缴纳的标准最低不能低于250元,最高不能超过600元。非公有制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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