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红光小学土地问题,再问国土局,请国土局回答”一贴的回复
反腐战士1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国土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您于2015年5月23日在麻辣社区南江论坛发表“红光小学土地问题,再问国土局,请国土局回答”的贴文,我局非常重视您所反映的问题,专门就此反映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红光乡青山村七社鸿运小区于2007年经红光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其在红光乡青山村七社投资建设,该项目占地约12.7亩。同年该项目完成了规划、设计、地勘、河边堡坎、河沟改造以及与村、社、农户补偿等前期工作。2008年1月30日规划初审(专题)会议纪要南规初评﹝2008﹞01号评审通过。该宗地已经川府土〔2008〕30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江县2008年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征转为国有土地。
受“5•12”汶川地震影响,红光乡小学根据南江县灾害恢复重建规划,急需征地扩建,2009年2月经红光乡党委政府召集梁某、红光中心小学以及村、社的干部等多次反复协商,于2009年3月10日双方在红光乡党委政府的主持下签订了转让协议,将原计划征用的用于拟建鸿运小区的红光乡青山村七社的土地12.7亩币转让给红光乡小学用于学校建设,红光乡小学于2010年12月20日完成转让。我局从未组织和参与红光乡小学与鸿运小区土地转让谈判。建议您就此问题具体不明及其他相关事项咨询红光小学,也诚恳的欢迎您,就内情向我们反映,以便查证给您答复。
南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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