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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宜宾建房农户朋友:请看国土收取“保证金”违法依据和退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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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4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2]310号)  发改价监﹝2012﹞310号
(五)农民建房收费。重点检查对农民建房收取除证照工本费外加收其他费用,变相强制农民接受咨询、设计、评估等服务并收取费用,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等行为
四川宜宾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文件:
宜纠办【1015】4号
四、江安县:2012年,铁清镇落实农村贫困危房改造工作中,七柱村支部书记宋时云违规收取4户村民拆除旧房恢复耕地保证金计8500元。处理结果:给予铁清镇七柱村党支部书记宋时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清退所收违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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