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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关于巴师校发生命案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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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5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小的年龄就那么嚣张,理应依法严惩!!!

发表于 2015-5-25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冲动是魔鬼
发表于 2015-5-25 08: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看新闻也罢,看了心痛!家长怎么了,法盲一个。现在的教育越改越乱,以前《法律知识》是政治课的重要组成部份,现在减肥到什么程度?国家应从小就应搞普法教育!当官的贪,社会乱,社会变态,杀个人算个啥呀,人家有钱!不是流传了几千年经典语录吗“有钱能使鬼推磨”。杀人者赔钱罢了,公理以人民币衡量的!

发表于 2015-5-25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公安机关,相信法律

发表于 2015-5-25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法律

发表于 2015-5-25 08: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应该把巴师校取缔了,一个垃圾学校。

发表于 2015-5-25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娃娃教育问题成了一个社会问题,不再是哪个家庭的教育问题,哎!!17岁也算是部分刑事责任年龄,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只是买单比那150元买大了!

发表于 2015-5-25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死刑,那也要死缓,这种没得原谅,把人杀了还没有悔意,还去追赶,这不是人,太嚣张了,必须死,他两爷子过得安逸,死者家属呢,死者父母了,痛苦余生啊,

发表于 2015-5-25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这件事情中央都知道了,而且凤凰网都上头条了,听说杀人者17岁男孩逃逸

发表于 2015-5-25 09: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样的家庭教育,父母有推脱不了的责任,必须严惩、还死者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安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5 09:27
可否还原一下事件原型,他们是怎么调解的,期间还说了些什么?
发表于 2015-5-25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待未满18岁的警方不能管,学校不能说。
发表于 2015-5-25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待这些人渣杀无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5 09:43
什么原因导致的命案,社会各层人士三思

发表于 2015-5-25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死刑

2020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5-2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赔钱,你还杀人家,太恶了,建议死刑!

发表于 2015-5-25 09: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枪毙凶手还死者公道

发表于 2015-5-25 10: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青年太冲动,毕竟是个学娃,必须弄去好好教育,严惩不贷
发表于 2015-5-25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问题

发表于 2015-5-25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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