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即时新闻]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关于巴师校发生命案的情况通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5-24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教育,严厉打击。怎么能动不动就行凶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4 15:19
太残酷了,古往今来杀人就该偿命

发表于 2015-5-24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都承认赔钱了,还要把人家整死,这个娃儿脑壳遭门夹了嗦!

发表于 2015-5-24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刑是不可能的,可怜了死者和三个人的家属啊!

发表于 2015-5-24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为公安局的及时回复点个赞,其次是严惩凶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4 15:31
现在的社会怎么了?现在的孩子怎么了?现在的父母都是怎么了?家庭教育的缺失,让孩子变得有恃无恐!现在社会中有的父母认为自己管不了孩子就把孩子放在学校让老师看着!自己的孩子没教好,出了事连人都不出现!总觉得自己的孩子是对的,到自己又管不了!!出事了找学校,找老师!却没想过自己对孩子教育过没?不想想自己孩子是啥样??这个社会最不能做的职业是教师!,最不能管和碰的是学生!

发表于 2015-5-24 15: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犯今年17,法院可以判死刑,缓期1年执行。那些个人渣少一个,社会就多分安全,巴中近年来,社会治安相当差
发表于 2015-5-24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弄得好,快速公布案情,免得网络喷子又乱嚼舌头,支持

发表于 2015-5-24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事快办,整得及时,公布得及时,给警察叔叔赞一个。我还以为发生啥子大事了,有话好好说,害了2家人

发表于 2015-5-24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十几岁的东西是最容易犯罪的群体,我国的法律应该把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缩小到12岁,现在有些家长教唆自己的孩子你年龄小国家不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对张姓的家长应该从重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4 15:43
李某某钱来赔钱没有叫人陪同证明毫无防备,而凶手张某,不仅有陪同还带刀,其父还一同,证明是蓄谋。一定要讲凶手顺治一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4 15:44
未成年禁止适用死刑。没啥说的,张某其父是否与其子是否存在教唆,是否可成为正犯?需要调查。

发表于 2015-5-2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被街上的人吹得神颠颠的,原来是这样。真相公布得好。可惜呀,一个眼镜引发血案,不值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4 15:48
请客观严谨回复!到底是巧遇父亲张某还是这三个人个人早有预谋!办案回复要严谨!

发表于 2015-5-24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遇事要冷静,要受得了气,要包容,现在很多人变态,社会鸡毛蒜皮的是都能引发血案,所以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发表于 2015-5-24 15: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回复有点简单。这个娃是哪个学校的,哪班级的都未写,恰17岁,该注明出生年月。且李某在跑,为什么会突然死?是不是有父子联合犯法,追赶补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4 16:04
依法严惩!

发表于 2015-5-24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只要一有啥事,就传得神叨叨的,所以不要相信那些乱传谣言的呀,有真相真好

发表于 2015-5-24 16: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恶霸是该处死,败乱国风。

发表于 2015-5-24 16: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某某杀了算了!留他干嘛?经后出身社会危害更大!学校也不用在培养他了,培养出来也是败类!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