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川省委同意,省委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讨论决定办法》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五个《办法》把从严和规范落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对《干部任用条例》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进行细化,用严密的程序、严格的规范、严肃的制度,推动干部选任工作由原则之治向规则之治深化,为培养选拔“好干部”提供制度保障。(5月15日《四川日报》) 四川省委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结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干部任用条例》中的五个环节细化成为五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使干部选拔工作由原则之治向规则之治深化,这不但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指导方法,也是规范干部从动议到使用整个过程的一道制度保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排除更多人为因素干扰,走向制度化。 干部选拔任用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发展与前途命运,是一件大事,必须慎重对待。对选拔任用的干部要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四个负责”,不但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负责,还要终身负责,只有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身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才能确保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不出现权力“任性”,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选拔任用干部的质量,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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