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受害人怎么用以经一审民事庭审锁定的疑犯犯罪事实发声,用证据及法律条文说事,警官仍恶意的违背“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国家司法原则。尤其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身为警界领导,本应是最懂法的人,确知法犯法!在十八大后既不收手也不收敛,继续践踏法律,祸国殃民,在腐败零容忍的今天,应依法严厉查处,还党纪国法应有的尊严,还受害人一个迟到的公道!
详情见:《秭归李进》多个网页里,特别是(博客目录─网易博客里有九十余篇揭露官商纠集,利益输送,抱团腐败及海量证据链及图片)…该网页是受害人在案发后伍年,在法定程序穷尽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
控告人:秭归李进、余小梅。
被控告人:秭归县公安局贺必珊(主管)副局长。
被控告人:秭归县公安局经侦王先奎大队长。
诉求:1、依据党纪国法彻查追究贺必珊(主管)副局长、经侦王先奎大队长二人利用公权力“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使他不受追诉”枉法、渎职的法律责任。
2、依法刑事立案侦查,深挖疑犯的保护伞!追赃疑犯310万不当得利。
控告人依据《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使他不受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特此依法控告、望县纪委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受理彻查。
案由:控告人的巨额煤矿被零霸占盗卖,侵占、行贿涉案金额300余万元,那是10年前帀值!相当于今天1000余万。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物权法》等法律依法再三控告。
事实和理由:本案经民事庭审锁定的是刑事重罪的焦点事实有六:
一、疑犯利用负责人身份侵占首付款十九万,二、调取当年查封账目证明不欠款,而且账目与实物及符合逻辑的支出相差巨大,还有160万自书、自称公关(行贿)就没了…没有任何人签名同意…所以特请求司法审计,侵占100万、行贿60万一切都锁定。三:疑犯早已领走45万投资,有他领条为证。四;该矿山与他毫无投资关联,而他隐瞒投资人虚假注册,虚假登记,并由明知疑犯已退领走投资款官员签名盖公章,盗卖130.6万巨额款项,案发后长期拒绝退赃。五:疑犯不是投资人,凭什么虚构是百多村民投资然后由明知是虚假上访材料官员领着上访,六、以上经庭审锁定海量的证据链,有二十余小时录音录像及庭审笔录摆在法院那里,受害人也依法复制有,这是任何不法份子无法赖掉的刑事重罪犯罪事实…这就是铁证如山!怎能任由不法官员颠倒黑白…
特别是控告人在二年前把法院庭审、质证锁定海量证据链下载贺必珊(主管)副局长电脑后,此人前后多次都是以“沒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来掩盖疑犯犯罪事实,搪塞、推诿控告人,其行为以触犯刑法399条之规定!
“无犯罪事实、不可能立案”说法涉嫌违宪违法违规!是对党纪国法践踏。为何不对受害人提供经民庭锁定证据链的真实性,原始性,关联性再调查核实就采用疑犯向编西游记那样子的说法就全部否定,这就是他们应该作为而不作为,涉嫌与疑犯交集,串通后的徇私枉法,这就是罪证,想赖赖的掉吗!
公民之间,趁对方不注意,不知情把对方财务拿来,构成了盗窃罪,以需假信息欺骗对方,取得财务构成了诈骗罪。…盗卖他人巨额财物而不受刑法追究…党和政府制定惩罚经济领域犯罪八十五条之规定,难道一条都对不上号?
按照国家以法治国,司法公正公平,“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最高国家司法原则,这就是法律法规及配套的司法解释明文规定的多种犯罪,数罪并罚是十五年以上重罪案,……只要有点职业道德,良知及正义感的一看就能明辨是非,连小学生都知道是赤裸的犯罪行为!可他们偏偏故意弄得这样子
是贺必珊,王先奎们智力底下,智障!或是向几年前报载河南水镜法官未老先衰、眼花耳聋了,糊涂的不知黑白了…,还是向呼赫浩特十八年冤案那样子,原主办案件的警官拒不承认错误那样子?一错再错,顽固的与党和人民为敌…
依法治国就是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用法治的思维依法办案…
依法治国,就是以事实为基础,法律为准绳,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地的不当得利,一律追缴,返还!受害人案发五年,几乎天天在有关机构请求立案追赃,为何本案赃都不追缴,这不引人深度反思为何这样子吗?
依法治国,司法公正,腐败零容忍的国家方略在秭归县公安局只是滞留在电视及文件里,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的今天,怎么还会是这样子…所以这是个涉水很深的窝案!
综上:受害人依据《刑法》《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此依法控告、望秭归县纪委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受理查处!
《秭归李进》多个网页、特别是“博客目录-网易博客” 标题里面有九十余篇详细陈述我案枉法、渎职官员的犯罪事实及证据链!
控告人 余小梅 李进 2015年5月11日
附:1、受害人秭归李进给秭归县公安局副局长贺必删(案发及现在都是主管经侦、刑侦)保留的原始短信,现部分下载曝光,
法条链接:《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关于盗窃价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使他不受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