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天理,叫蛮不讲理;有一种公道叫惨无人道;有一种办案方式,叫领导批示。”这是近年来网友对司法不公正的一种笑谈。虽说是笑谈但却言之凿凿的反应出了民众与舆论对于司法公正的质疑。
5月8日,普格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纪检监察室宣读了7名廉政监察员的名单。廉政监察员在法院审判执行部门内部设立,由院内干警担任。
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坚持司法公正,树立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灵魂。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实现法律所追求的社会正义。“法不仅仅是思想,而且是活的力量。正义女神一手持有衡量权利的天平,另一只手握有为权利而准备的宝剑。无天平的宝剑是赤裸裸的暴力,无宝剑的天平则意味着法的软弱可欺。”
廉政监察员的设立,是为了强化对审判执行人员的日常监督和廉政教育,是为了促进司法公正廉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廉政监察员由院内干警担任,既充分发挥了干警熟知审判执行工作,又熟悉身边同事的优势,便于日常廉政监督工作的开展,是普格县人民法院自加压力、强化监督,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
永不泯灭的良知像太阳一样在头顶照耀,在执政者与司法者丧失良知,践踏公正时,也总该有人为良知和公正发声。司法作为人们追求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就必须坚持依法审判,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而不是为了所谓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不能漠视了法律效果,司法公正也不该逾越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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