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
来源: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8 17:59:34 点击数:942 【字体:大 中 小】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
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巴人社办〔2014〕26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我市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任务安排
(一)养老保险应用。从2015年1月起,新增社保待遇领取人员需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办理,以前其他账户领取待遇的待社会保障卡激活后于2015年内全部过渡到社会保障卡账户领取;2015年开始社会保障卡作为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主要依据,还没有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需尽快办理社会保障卡,下一年度全部使用社会保障卡资格认证;2015年开始推行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2015年起可通过社会保障卡在互联网上查询打印个人权益记录。
(二)医疗保险应用。城乡居民成年参保人员2015年6月开始启用市内就医持卡结算,并支持省内跨地区结算;医疗保险个人参保对象缴费2015年内启用持社会保障卡银行(代扣代缴)缴费;医疗费用报销部分通过社会保障卡帐户领取,通过社会保障卡在互联网查询个人帐户记录。
(三)其他社会保险应用。2015年开始启用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和资格认证。
社会保障卡其它应用,将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陆续推进。
二、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
社会保障卡应用涉及多个部门,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提高认识,统筹协调,加快部署,各社保经办机构要把应用工作落到实处,与合作金融机构加强沟通,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应用工作顺利推进。
三、考核和奖励
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将纳入2015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特别是各项社保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将作为重点考核,对于应用工作推进好的县(区),市局将给予重点支持。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0日
相关链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点击打开浏览)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62号)(点击打开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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