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街道、社区安排专人对你反映的问题向香榭里小区物管公司、业主委员会进行了调查了解,具体情况逐条答复如下:
问题一:停车位收益归属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及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地面停车位收费,属于业主共有。所得收益用于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物业服务费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
物管公司介绍,该小区经业委会同意实施的香榭里大道项目的公共部位配套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大修(门卫室的改造、门禁系统的升级、地面停车位的改造、管道抢修等)等费用支出远远超过停车费总收入。相关的财务数据将由业主委员会于工程结算后向全体业主公布。
问题二:小区地面停车位及地下停车位收费标准已在发改委备案,地面停车位费用110元/月的标准是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13年4月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集意见后决定的,且低于发改委备案的上线标准。
问题三:安装车位锁是为了加强规范机动车辆管理。若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我们将建议小区物管、业委会加强宣传,安装温馨提示牌。
问题四:关于业主委会成立的合法性。香榭里大道的业主委员会是在街道办及社区的监督指导下依法成立的。物业公司是受业委会的委托在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已在街道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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