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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孺子牛

每周一法:可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的几种情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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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秋芊 发表于 2015-6-2 15:21
非常感谢您关注和思考!更感谢以案讲法!

       老孺之牛适用的法律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

相互讨论而已,大法官们的理解和我们这些低下层的百姓理解不一样,手握法权的人说了算。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6-3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地不仁 发表于 2015-6-3 08:50
相互讨论而已,大法官们的理解和我们这些低下层的百姓理解不一样,手握法权的人说了算。

:handshake:handshake
     公益普法,能达到平民百姓积极参与讨论,那才体现普法的价值!讨论得越热烈,更体现典型案例、法律的适用的社会价值评价。赞一个!
     说实在的,您的讨论观点,引起了我的关注!:victory:

发表于 2015-6-3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秋芊 发表于 2015-6-3 09:31
公益普法,能达到平民百姓积极参与讨论,那才体现普法的价值!讨论得越热烈 ...

法律规定是好的,司法解释也是对的,但操作时法官们就会有很大差异,这和理解和其它方方面面的事有关。这和医生治病一样,同一个病,你找多个医生治,处方就不一样,这是常见的现象。

 楼主| 发表于 2015-6-3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很对,我深有感触。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6-3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用白话文解读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楼主| 发表于 2015-6-3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菊竹梅兰 发表于 2015-6-3 18:11
用白话文解读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法律是文言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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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秋芊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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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8: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6-3 18: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6-3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孺子牛 发表于 2015-6-3 18:37
法律是文言文吗?

;P;P幽默中透着百姓对法律的无限忧伤!
     如果,中国的法律,是可以根据法官个人理解适用,随心所欲,任性随意,千人千理解,万人就有一万种解释,那就比甲骨文更难懂,更难考证哟。

 楼主| 发表于 2015-6-3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handshake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6-5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孺子牛 发表于 2015-6-3 08:39
个人理解,除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外,一般的买卖合同应该是有效的。

合同法的帝王条款是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是保障公平交易,促进公平交易,惩罚恶意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15-6-5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活着就要讲诚信。诚信是做人之本,是立国之本!

发表于 2015-6-6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孺子牛 发表于 2015-6-5 20:21
人活着就要讲诚信。诚信是做人之本,是立国之本!

说的太对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6-7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不诚信,以损人开始以害己告终,这就是佛教里的因果报应。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6-8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孺子牛 发表于 2015-6-7 09:02
人不诚信,以损人开始以害己告终,这就是佛教里的因果报应。

法律不能脱离社会常识,更不能违背社会道德,应当是社会常识、是社会道德的更高层次。

 楼主| 发表于 2015-6-12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秋芊 发表于 2015-6-8 23:04
法律不能脱离社会常识,更不能违背社会道德,应当是社会常识、是社会道德的更高层次。


根据社会道德、民俗、社会习惯等人们普遍认可、并适用的习惯上升为法律,因此,是社会道德的更高层次。说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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