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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11750612

立此存照:谁为这个非法的网吧披上“合法”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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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6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sleepy::dizzy: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6 14:48
0k!老子搬家了!惹不起、躲得起!妈那B!!!日你妈文化局那个局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6 14:48
0k!老子搬家了!惹不起、躲得起!妈那B!!!日你妈文化局那个局长

发表于 2015-6-6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

发表于 2015-6-6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sleepy: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6 20:42
新市长应该管一管,不然的话就叫“吃干饭的”干饭市长

发表于 2015-6-6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5-6-7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7 13:31
南充的关圆就那样只要你给钱他就会给你办好,

发表于 2015-6-7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发表于 2015-6-7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发表于 2015-6-7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僚还是另有隐情?

发表于 2015-6-7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僚还是另有隐情?

发表于 2015-6-7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僚还是另有隐情?

发表于 2015-6-7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网友爆料“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局网吧管理问题重重!“  http://www.mala.cn/thread-12068468-1-1.html
我真的无语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相关部门是否该有所触动,有所行动了??

发表于 2015-6-7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给网友看看这个爆料贴:“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局网吧管理问题重重!“  http://www.mala.cn/thread-12068468-1-1.html
问题重重.PNG

发表于 2015-6-8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真相

发表于 2015-6-8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个不抓住问题实质,闹麻了。
去年的文市发【2014】41号文件,就是文化部门所谓的新文件规定,交通行走距离200米,只是在全国几个省级大城市作为试点,并没有在全国全面实施,更不可能、也无权推翻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中的,周边距离中小学200米直线距离的规定!

发表于 2015-6-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化部门有些人拿出所谓的新文件规定,目的就是欺骗老百姓。文市发【2014】41号文件中所谓的网吧营业场所距离中、小学出入口交通行走距离200米,目前只是在全国部分省级城市作为试点,并没有全面推开,况且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明确规定:中、小学周边200范围内,不得设立盈利性网吧。请问:作为职能管理的文化部门,国务院条例废除了吗?一个试行通知,居然可以对抗国务院条例,也不怕笑死人了?

发表于 2015-6-8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条例》并没有废止,楼主只需抓住《条例》,足以推翻别有用心的所谓”新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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