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关于“无辜被伤害近两年,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一帖有关情况的回复
“晓林”及广大网友:
2015年6月2日,“晓林”网友在巴中论坛发帖称“无辜被伤害近两年,凶手至今逍遥法外”,我局高度重视,对该帖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3年10月1日23时许,巴州区白云台街“统领”娱乐会所内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造成网友“晓林”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另外1人为轻微伤。案件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庚即立案侦查,最终锁定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并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且依法起诉、依法处理。另两名犯罪嫌疑人,我局已采取多种措施全力缉捕。同时,我局边办案边积极督促犯罪嫌疑人亲属与网友“晓林”于2014年1月13日达成了损害赔偿协议(附后),并于当日全额支付了网友“晓林”全部8万元损害赔偿金。但网友“晓林”在给上级的信访材料中称:“……至今未得到相应赔偿……”这与事实不符。
感谢广大网民对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的关注,巴州公安将严惩各类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永做人民群众的保护神。巴城社会治安需要广大市民与公安机关等政法部门共同维护,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让违法犯罪在巴城无生存空间;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后,依法维权,积极支持公安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违法犯罪,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取得相应损害赔偿,不要放弃追究一切违法犯罪法律责任的权利,更不要见利忘法,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确保罚当其罪。
附:协议书
违法犯罪举报电话:0827-110或0827-5223661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2015年6月11日
2015年6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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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1 17:50 上传
巴州区, 巴中市,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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