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淮告大邑县政府工作人员违法把李秉淮承包14亩其中三亩五柳杉树林违法划给代建明承包李秉淮在83年承包荒山造林84年大邑县西岭镇颁发了承包使用证50年不变的合书大邑县在96年33号文件落实是承包荒山李秉淮的树木己经成了大树就不是荒山明明西岭镇工作人员和大邑县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还在也错在错在2015年8月12日在新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大邑县工作人员和西岭镇工作人员坚次错语说在96年33划给代建明承包合法请问大邑县和西岭镇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无效合同吗你96年33号文件大于宪法吗请回答大邑县政府工作你一哪天出庭时你是代表县长说话有责任的不是为了个人情义淡问是违法的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第53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