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一次性确定好后,包括原老地名最好不要改名,原取名时都有它一定的意义。这个意义不说好坏,最主要的是,一旦改名后,不只是浪费人力、财力、物力。最重要的是会带来所改地名的人民带来很多麻烦。房屋买卖、需要办各种证都是麻烦。
就说办营业执照这一小事,就是因为门市原产权证地名与现在门市新地名不一致,导致本来10分钟就能办好的营业执照,结果跑了一下午没办下来,第二天才办好。比如滨河路1段x号和五福西路x号的门市,其实就是一个地方。主要是去跑证明,证明这两个地方是一个地方。本想到地名办去开证明,也不知道该单位在哪个位置办公?还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单位?也不知道该单位帮不帮开这个证明?所以,遇到地名被改,确实是个恼火事情。结果办证工作人员说找居委开个证明就行。心想就找门市最近的泰和居委,该居委说不属他们管,应该找万盛居委,又到万盛居委去,该居委说也不属他们管,应找小城镇居委,又去找小城镇居委,最后证明开下来了,也到了下班的时间。第二天,因手续齐,几分钟就把营业执照办下来了,1分钱工本费也没有收,不得不说国家对自主经营政策好,国家倒贴营业执照工本费。
在这里要说的,不要有权就脑袋发热拍板随便张口就改地名,你这轻易一句话,会带来人民诸多麻烦,不只是浪费人力、财力、物力。国家都放宽政策,减少费用、减少程序、麻烦,你这不思拍脑袋会带来很多人民麻烦,给社会秩序添堵。因此改地名要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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