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北川县公安局领导及忙碌在一线的干警们!
您们好!
举报人石XX曾经于2013年4月向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举报北川金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开玲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于2013年6月7日将该案立为挪用资金案进行侦查,公安机关屡次在通知王开玲未到的情况之下,并对王开玲进行网上追逃现已至今!在这数年里,您们不惧犯罪嫌疑人的恐吓,威逼利诱!目前已经已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
在此时此刻我真正的感受到人民警察是为人民办事的!是民除害的!更是为维护知法,懂法,遵法的人民群众安全的好警察!
在以后的审讯的期间里,对方的恶势力嚣张,猖狂!希望您们与企业的财产和我们真正的实际投资者的安全,也是一个相当大的挑战!希望您们战胜审讯路上的重重阻挠!秉公执法!公平,公开,公正的办理此案!在您们的职位上,身上能体现出法律的尊严!法律的威信!任何人都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谢谢!
201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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