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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债务人失踪了 债权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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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8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咨询: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办?
  法律直通车律师解答:
  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来源:法律直通车债权债务律师 http://www.lawztc.com/zq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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