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楼主反映南部县午夜弥漫一股臭味,2015年6月12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对南部县金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公司未生产。该公司位于南部县嘉陵路136号,法定代表人杜健,于2001年9月开始建设,2002年4月投入生产,原料为生猪,产品为猪肉(鲜销),年屠宰生猪4万头,产品供县城居民日常生活之用。同时该公司修建一个日处理废水100吨的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厌氧、好氧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据该公司分管生产的马海涛副经理介绍,一般在夜间2点至6点屠宰生猪,在屠宰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同步检疫,检疫出的病死猪和不合格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方式:将病死猪和不合格产品倒入焚化炉加柴油焚烧,处理时间一般在夜间2点至6点进行,每3天焚烧一次。为节能减排和降低对大气污染,2014年3月该公司按装了一台装燃气锅炉,以前的燃煤锅炉停止使用。针对以上情况,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在既要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又要对臭气进行有效治理,做到达标排放,防止臭气扰民,确保居民有一个安静、清新的环境。
南部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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