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鸣金网)近日,市政府办印发《眉山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对知名商标的概念、申请和认定、保护、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办法》,申请认定市知名商标应具备9个条件:申请人的住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人为注册商标所有人或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并授权申请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商标权属无争议;商标所有人在实际使用中的商标标识必须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范围相一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眉山市行业同类同档商品中质量优良、稳定、售后服务良好,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商标所指商品的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中领先等。 《办法》规定,市知名商标有效期为3年。市知名商标所有人及授权使用人可在其商标注册核定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上标明“眉山市知名商标”字样、标志。市名商标在异地被假冒侵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积极向商标所有人提供咨询、协调服务,帮助商标所有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此外,市知名商标可优先推荐参加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申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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