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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请还我们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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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4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们是南江县下两镇犀牛桥农贸市场商住楼B幢的住户,请教贵局一个关系民生的问题:
      南江县方圆房地产公司正在修建(今年5月份动工)的C幢商住楼距离我们B幢楼间距不到2米,严重影响我们B幢楼的采光权, 并且存在防火防盗的安全隐患,依据《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三章建筑间距相关规定(标准间距6米),请问他们是如何通过审批的?相关部门是否存在乱作为?是否有猫腻?
     为此,我们强烈要求贵局按相关规定,到现场实地测绘,责令开发商立即整改,留够正常建筑间距,还我们阳光。否则,我们保留到上级主管部门上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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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06:10
还我阳光。乍一看很有诗意,再一看这个问题很严肃。

发表于 2015-6-14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规划城建等部门官商勾结,早把规划等法律法规搞忘了,应该拿出法律为护自己权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1:35
当官的吃了票子的,他不敢吭声。往上反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6:10
县规划局有发言权

发表于 2015-6-14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找规划局无用,因为南江各大局都是不作为,那都是帮开发商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5 13:14
莫人帮老百姓说话,办事。这个社会腐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5 16:00
请把阳光留给住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5 18:45
现在官就只给有钱人办事,从不为老百姓说话,不为老百姓办事,可不可以给老百姓办一点点事实呢,

发表于 2015-6-15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个神啊,都开发到下两咯,,采光权必须要哦。帖子顶起来才有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5 22:48
必须顶起,请还住户一个最基本的合理的要求,现在的开发商太没有道德底线了。我们的官方机构,不要忘了你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5 23:23
我家挨着住!天天噪音大!娃娃和大人都不能安静休息!阳光也挡住咯!这个社会就没人帮老百姓说话嘛!这个社会肮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5 23:25
希望有关部门能关心解决!大家都顶起!坚持正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6 06:19
你门当官还是人不、在你家门口盖房前后都挡住看你舒服不,你些贪官小心被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6 07:23
国家规定建房有标准房与房之间不小于几米、你们当官是这么审批的、是拿人家票子了你妈个小镇都那么多贪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6 08:35
听说以前那房子就出过问题,现在又有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6 10:43
请有关部门还住户阳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6 11:57
楼主说得没错拿着纳税人的钱不给人办事。一邦吃闲饭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6 12:12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事啊,怎么能乱建哦!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6 14:49
顶起!!!
城乡建没局空设!
一定要出事才得管!
住户们咱们拿起菜刀让开发商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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