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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才适用刑法,未成年人犯罪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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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14岁才适用刑法,未成年人犯罪何时休
14岁才适用刑法,未成年人犯罪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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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南充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0:37
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家庭教育未跟上,学校教育不能惩戒,社会教育没法律依据,成了”三无“的教育。犯了错,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只会助长犯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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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南充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0:37
教管所进行教育,罚款监护人交,而且监护人也应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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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刚
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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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5-6-14 1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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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 117.136.70.x 发表于 2015-6-14 10:34
不是有少管所吗?
少管所管14-16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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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山东临沂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0:41
小坏不惩,必成大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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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0:41
本人个人观点,十四岁才适用刑法,这个应该改为视情节而定,现在的小孩早熟,对在电视里看的东西学了有模有样,就应该把8岁以后的小孩犯法的轻重来定,进少管所里管教的时间长短,而不是年龄不到14岁就放回社会,让其成为危害社会的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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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巴中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0:46
一切都源于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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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0:55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十二岁说明心里己在成熟。可有的少年一门心思却用在于犯罪。再说了、现小学都有法制教课书,明知故犯,难非要等到一而三再而三的抢劫杀人跟更多无辜的人和家庭造成永远九法弥补 的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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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1:05
可以送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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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巴中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1:07
说的好,有能力犯罪就也有能力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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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1:07
有能力犯罪就应该依法制裁,年龄不应该成为逃脱制裁的依据。
法律应该修改,否则,这些娃儿会成为以后犯罪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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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广东广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1:08
早就该修改刑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了。人大代表不知干啥吃的。刑法学家也不知吃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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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南充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1:09
不能放出来,放出来对社会危害更大,他知道法律不会对他怎么样,他会更猖狂,家人管不了,就应该有法律来约束这些小柱虫,人渣,不要再无知,不要再害人,还大家一个安宁的日子!千万不要放虎出来,伤害顾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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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南充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1:11
不管年龄多大,犯罪就应该受到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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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1:18
无论大小犯错了就应该受到惩罚,就像树苗,小时候弯曲,长大也就一样,想弯直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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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巴中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1:27
国家法律该10岁以上就该和成人一样的待遇,现在孩子成熟的的早,该好好重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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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广元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1:36
学习美国,完善法律,在中国老祖宗留下的道德没剩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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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乐山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1:36
对于未成年人故意制造的恶性案件,应判处极刑,对家长也要判连带责任,一起处罚,否则这个社会真不知发展成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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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绵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1:37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在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时提供保护,而不是在未成年人犯罪时提供保护,未成年人犯罪一样该严惩,不要让十四岁以下成为犯罪安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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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1:38
看到最近这些事件,令人痛心与震撼!我在农村从教十八年,教过小学和中学,在学校做管理十二年,近年的教育事例,让我们真是力不从心,束手无策!农村留守儿童、隔代教育的缺陷,中国的教育体制的问题,老师很弱势,管不得、不敢管!学生及家长动不动就骂你、告你、威胁你……再者,媒体的不客观舆论导向,总觉得老师是神。(当然我也厌恶那些禽兽老师)在这样的国家,老师待遇这么低,只好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中国的学校建立适当的惩戒教育制度客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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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4 11:41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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