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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去告在逃之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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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6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因故意伤害等暴力刑事案件发生人身损害,被害人可依法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如果被告人有的在逃、有的到案,被害人能否对在逃的被告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能否因某一被告人在逃而对其进行缺席判决呢?

律师曾经处理过这样一个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被害人张某因琐事与被告人赵某、颜某发生肢体冲突,期间张某被赵某、颜某用刀刺伤腹部,导致被肝脏切除,构成重伤。案发后,颜某到案,而赵某在逃,直到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时,赵某仍未被抓获。
张某找到上海刑事律师欲对赵某、颜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案件并没有规定缺席审判的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它依附于刑事诉讼,如果有刑事诉讼,就无法谈附带民事诉讼,因此本案不能对未被告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上海刑事律师充分的解释,张某决定本案仅对颜某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最终在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同时,对张某的附带民事请求也作出了判决。
本案暂时未对赵某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并不等于放弃要求赵某赔偿的权利,仅是对权利进行了保留,待赵某到案后再行提出诉讼。当然,如果本案中颜某对张某的损失全额给予了赔偿,也就没有必要再诉讼赵某了。 www.lingle64.com/criminalw.asp?id=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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