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新闻网报道,为吸取“东方之星”旅游客船翻沉事件教训,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东方之星”客船,由南京驶往重庆。此船1993年正式开始运营,长度为76.5米,宽度为11米,吃水深度3.1米,高度约为12米,抗风能力能达到10级。初步调查显示,事故发生时,船舶没有超载,配足了救生衣。该船出事前最后一次报告位置是在6月1日晚21点31分,出事前曾有掉头动作。船体倾覆后,漂了3公里才停靠到目前的位置。近日,泸州市海事局组成4个检查组赶3区4县开展拉网式检查,并采取强有力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确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 据悉,此次安全大检查分片、分重点对全市通航水域,各类船舶、码头开展,以“两客一危一砂”和餐饮趸船系缆设施安全为检查重点,认真总结反思,查漏补缺,充分汲取事故教训,对管控区域进行再梳理、再分类,加强管控,切实形成高效决断机制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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