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论私,政府決定的事,只要是有利于城市发展,有利于民生,我们老百姓都应当支持,但如是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是否另将别论? 本人家住原磷肥厂內,家门口是政府的抢修工程,小河滨河路至七一中学路段,政府定于下期开学前修通此路段,因时间紧迫,政府下令24小时加班加点干工!白天还好,习惯了如大雾的灰尘(虽然再三叮嘱 洒点点水,但作为攀枝花路桥的建设方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毫不夸张的说,天气晴朗时地上的灰尘可到脚踝处, 这些过往的路人可做证,由此不难想像工程车来来往 往是个什么景象)!也习惯了噪音,是一种叫打桩机的机器发出的声音,白天还好,但一到了夜深人静,这种声音一起一伏,伴随着尖利的嘶哑,揪得心脏都随之起伏,神经紧绷,夜夜失眠,老人们晚上也睡不好,孩子们晚上也休息不好,谁家沒有老,没有孩子念书?跟他们提了好次了,白天随便弄,只请他们晚上还我们七、八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就好,因为这个施工距离太近了,不足50米,太挠民了!且有时打桩机两个两个的工作。 本想请政府相互调解下,结果,政府施行高压政策,不但不解决问题,反倒是贴出公告,要求全力配合。是,利民工作老百姓是该支持,是不是不顾任何代价的支持?但我们仅要求七、八小时的休息时间,过份么?换位思考下行不?就像今年的高考作文题,考虑周全点行不? 路过的给个建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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