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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转发:人民日报评论员: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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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3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
  6月12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法理昭彰,有腐必惩。6月11日,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一审宣判。对这一案件的依法处理,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昭示了我们党依法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党纪国法对全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周永康作为党和国家原领导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巨大损失,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严重损害法律尊严,必须依法予以严惩。综观此案,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到审理、宣判,整个过程都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按程序办案,贯穿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基本理念。这充分说明,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无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没人能当“铁帽子王”,只要破坏法纪、践踏法纪,就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事实再次告诉我们,任何党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和党纪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和党纪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和党纪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和党纪的特权。
http://news.sina.com.cn/c/2015-06-11/1926319405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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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党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和党纪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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