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观点文章《王雁飞: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文章指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尤其要防止“四种风气”:“骄气”、“义气”、“小气”、“暮气”,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防止“骄气”,保持谦抑品格,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是我们做好人民公仆的重要标准;防止“义气”,坚持公平正义、依法依规执纪,是我们行使群众赋予权利的唯一准则;防止“小气”,时刻将群众放在心上,顾大局、讲原则,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出发点;防止“暮气”,始终保持昂扬斗志,坚决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是我们为民务实落脚点。然而,笔者认为除了防止以上“四种风气”还需要防止“傲气”。艺术大师徐悲鸿说过:“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这里的“傲气”便是哗众取宠、盛气凌人、不可一世、趾高气扬最好的注释。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谨记自身的本分,不骄不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道路上奋勇前行。谦抑的品格能让纪检监察干部时刻保持客观理性,能够让纪检监察干部坦然地面对挫折,也能淡然面对掌声。 因此,纪检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必须坚决防止“四种风气”,还要做到防“傲气”,在保持一身正气的同时与群众打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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