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正式颁布,自2015年6月11日起施行。《条例》作为党组工作方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把党组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为党组设立和运行提供了总依据和总遵循。(6月17日 新华网) 《条例》共分8章、39条,对党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为党组“定规立矩”意义重大,并释放出多种信号。 《条例》让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现全覆盖。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成为了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履行着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而一些部门、单位党组却“重业务轻党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单位领导干部出现了违纪违法现象。《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党组必须遵循的原则——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如此可见,今后党组的责任不再是只挂在嘴边,而是有了具体的制度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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