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观点文章《王雁飞: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文章指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尤其要防止“四种风气”:“骄气”、“义气”、“小气”、“暮气”。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在当前政治形势下,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所应抵制的不良风气,牢记自身使命,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防止“骄气”,是指在面对反腐败斗争所取得的成绩和人民群众的称赞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谦抑的品格,不居功自傲;防止“义气”,是指要牢记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是党章赋予的,要按照党的规章制度办事;防止“小气”,是指在面对工作分工,部门协调时,既要保持政治原则的不妥协,又要做到组织协调的绝对服从,坚持党的领导,一切服务大局;防止“暮气”,是指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艰巨任务纪检监察干部要要防止堕气,保持锐气,必须树立起应有的思想敏锐,紧盯形势发展,紧跟任务变化,紧抓改革和工作方式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作为干部队伍“清洁剂”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称赞。在这样的特殊关头,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言行,都对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推进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防止“四风”反弹,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谦抑的品格,只有保持谦抑的品格,才能把执纪行为本身置于纪律和规矩之下,始终接受来自于上级和群众的监督,才能经受住时间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