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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法官称因家人不配合拆迁被停职,法院称是县里要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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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5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一法官称因家人不配合拆迁被停职,法院称是县里要求协助
澎湃新闻记者 杨璐
2015-06-25 07:09 来自 一号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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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宁南县法院


       6月24日,自称是四川凉山州宁南县法院新法庭庭长陈建的网民发布微博称,因其家人与县政府就拆迁问题未达成协议,他被法院领导口头宣布停职,交出手中的审判工作,回家做母亲的工作,如果做不好还将要面临免职和调离法院。


       当天下午5时许,宁南县法院办公室主任蒋发坤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称:“陈建的确是该院的法官,但没有停职这回事,是应县里的要求让他协助拆迁。他的工作转交给别人,他去做他母亲的思想工作。想回来随时都可以,他今天就来上班了。”


       然而,当天晚上7时许,陈建告诉澎湃新闻:“我没有回去工作,是他们找我回去谈话。法院的人给我扣了很多帽子,说我觉悟不高,把事情搞大了。还让我写一个道歉声明,说微博内容都不符合事实。”


法官称因家人不配合拆迁自己被停职


       在陈建的微博中,他称这是《一位基层法官写给周强院长的信》。周强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陈建介绍,2014年8月,凉山县政府兴建防洪沟,将防洪沟两边的房屋拆迁,他父母的房屋就在其中。


       他的父亲认为,防洪沟的修建反而加大了危险,还曾多次写信给中央领导反映情况。此外,由于他家的房子属于国有土地,但拆迁补偿标准仅按照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差价较大,所以他的父母与县政府尚未达成拆迁协议。


       陈建称,县里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动迁方案。由于他的母亲退休前在政协工作,所以他家的动迁思想工作是由政协承包的。他所工作的法院是动迁的第二责任人,而他的弟弟虽然没有工作单位,也是动迁的第三责任人。这意味着他家的每一口人都被纳入了动迁。


       陈建称,他一直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努力地做父母的工作,让他们响应政府号召,但父母仍然不同意。


       在微博里,陈建称:“6月17日晚上8点30分,我院党组口头宣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对我停职,要我交出手中的审判工作,回家做我母亲的工作,直到我母亲同意搬迁为止才能继续回去工作。如果做不好我母亲的工作,我还将要面对免职和调离法院的严重后果。”他自称迫于压力,交出了工作。  


法院回应称应县里要求协助拆迁


       对于家人不配合拆迁法官被停职一说,宁南县法院办公室主任蒋发坤连连否认,陈建的确是该院的法官,但没有停职这回事,也不叫暂停工作,叫协助工作。“因为他父母的房子涉及到拆迁,可能因为补偿标准上的问题有一些分歧,他父母不愿拆,就请他回去协助一下工作。”


       蒋发坤还称,请陈建去协助拆迁工作是县里的要求,县里这些政策性的东西都是统一的,至于具体是什么单位哪个部门他不清楚。“就陈建的本职工作而言,他耽搁的这两天时间,案子上他自己该审的审,该写的写,忙不过来的就让其他人代做一下。”


       17时许,蒋发坤告诉澎湃新闻,“陈建今天回来工作了,这个时候都在。不管有没有谈成功,他随时都可以回来工作。他把思想工作做了就尽快回来,他手上的案子他要办着,不存在停职的情况。”


当事法官自称被骂觉悟不高把事情搞大了



       然而,陈建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反应。他说,“我没有回去工作,是他们找我回去谈话。法院的人给我扣了很多帽子,说我觉悟不高,把事情搞大了。”


       陈建称,6月17日晚上,是宁南县法院院长亲口向他宣布免职的,虽然他没有录音,但是他保证他说的全部是真话。次日,他就把自己的工作交接给了同事,并回家劝说母亲。


       但他发现母亲并不妥协,而法院的领导称不做好动迁工作他就不能回去上班。他写下了上述信件,并寄给了最高法院长周强和四川高院院长王海萍。此外,他还于6月23日将该信件从法院内网抄送给了宁南县法院领导,但均没有得到回应。


       无奈之下,他选择了发布微博,向社会公众公开这一事件。


       当天下午,宁南县法院领导找到了他的家中,将他请回法院谈话,让他写一份道歉声明,说微博内容都不符合事实。


       目前,陈建正在考虑是否要写这一道歉声明,“我保证我说的都是真话,但我很担心这样闹会不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我对法院没有意见,是县里的压力在迫使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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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5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现在考虑是否要写道歉信,晚了。

发表于 2015-6-25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还是权大于法啊!!!: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5 18:13
依法治国,法院应懂法,这种株连行为不合法,但为配合县上,法院也可违法。还是权大于法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5 18:15
道歉的应是法院领导!
发表于 2015-6-25 18: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6-25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凉山州西昌市搞邛海边坼迁,就爱用这种株连法,看来宁南县也学习了!法院还要这位向上反映问题的法官写道歉信,这弄颠倒了,写道歉信的应是法院领导才对。

2014年度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6-25 20: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6-25 21: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看看,法官家有点狮子大开口了,赔了四十多万,另划150平方的地块由法官家自己修,想想西昌海南古城村-拆迁,很多人家都只赔十几万

发表于 2015-6-26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大于法啊

发表于 2015-6-26 06: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敬佩与尊重!但,从官场学的角度来说,太得罪人,相信被折腾的日子,刚刚开始!祝这位仁兄能有好结果!

发表于 2015-6-26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宁南是向西昌学的这些招数!!!;P

发表于 2015-6-26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表态,呵呵但我今天在外网看到有人给你报咯,很出名的网站.你只有一条路走到黑咯.在斗争中成长起来就够老.

发表于 2015-6-27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虽然独立行使审判权,但是法院的开销、法官的工资全由县上财政拨款,要想宽裕一点,比如搞点建设什么的,基层法院不听县政府的行吗?如此,法院在“民告官”案件中的审理也就不难想象了。所以国家正在着手司法体制改革,十分让人期待。宁南法院的此次事件也反映出两个方面意思:1、基层政府在为民建设拆迁上思想老化,还在沿用行政权力思维,没有更多的工作方式方法。2、舆论监督,网络社会的发展随时可以将基层政府的行为公诸于众,推向社会。看来基层还是要多从群众利益考虑,多一点工作思路工作方法。

发表于 2015-6-27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应法律大于政策,政策高于权力,但往往弄反了,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8 20:49
支持你坚持到底不要畏惧,大不了同归于尽。要有敢于挑战当官的精神,摒到底

发表于 2015-6-30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宁南法官给西昌公务员队伍带了一个好头,希望西昌好好学习!!!;P

发表于 2015-7-1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昌和宁南搞这种方法,虽不恰当,但进步是有目共睹的。看看其他县,有些县的领导一天待在那个位置上不晓得搞啥子?不思进取、没得魄力、遇到一点困难就缩乌龟,一个县城几十年如一日的没有任何发展,领导些的脸到底还要不要?

发表于 2015-7-1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澎拜新闻让双方都有话语权。

发表于 2015-7-2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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