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我是患者的孙女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爷爷叫杨如保 今年71岁 因腿痛于2015年5月在南部县骨科医院就诊出现的医疗事故。最次 我爷爷是因为出现腿痛的症状 走路到南部骨科医院就诊 当时医院要求打CT 发现毛病并不在腿上 又要求我爷爷到中医院作核磁共振 医生看了核磁共振的报告后 医生说我爷爷这毛病不在腿上 是因为脊椎缝出现了一个肿瘤压迫到腿部神经而引起了腿疼 观察了4天后 医生说必须马上做手术 在这期间 我们曾要求转院到南充川北医院 跟医生协商 医生说这个手术他们医院可以做 我们问医生怎么判定这个肿瘤是良性还是恶性的 医生回答是不管是良性肿瘤还是恶性肿瘤都包取出来 我们还是要求转院 认为他们医院不够专业 医生却说 在我们乡镇能够做的手术 如果你们要转到川北医院 我们医院不出转院手续的话 你们到川北医学院是报不了任何医疗费用的 我们向医院再三确定 这个手术在你们医院能做吗 ? 医生说肯定能做 然后又再三给我们保证 说这个手术在他们医院能做 我们听到医生这样说就决定在他们医院进行手术 四天后 我们就陪同我爷爷做手术 我们在手术外等了3个多小时后 医生把我叫进手术室 给我说 你爷爷这个是一个脊椎内肿瘤 我们医院不能切除 那我们只能把你爷爷的伤口缝起来了 当时我看见爷爷背上的伤口很深 很长 觉得很恐怖 当时我就懵了 没有作任何回答 走出了手术室 医生随后就把我爷爷的伤口缝好推出了手术室 当时我爷爷神志很不清醒 表现的很痛苦 大喊大叫让我救命 说自己的腿不见了 我跟爷爷说你的腿在上面 爷爷说他感觉不到自己腿的存在了 然后爷爷的手就开始乱抓 腿也出现了抽搐的症状 说自己很痛 痛的要死了 然后我就去问医生 医生说这个是正常现象 是我们在进行寻找肿瘤时 碰到了神经 神经有点受损 过一段时间神经就会复原 当时我就很生气 因为医院承诺把肿瘤取出来 结果医院没有能力做这种手术 还强行做这个手术 医生当时很淡定 觉得什么事也没有 他们也没有做错 然后我爷爷腿抽搐的也越来越厉害 扯的全身都很痛 我很着急就把幺爷叫过来商量这件事情 医院这才叫了一个川北医院的齐教授过来会诊 医生这才告诉我幺爷他们医院并没有做这个手术的设备 川北医院的设备肯定比这里的要好很多 建议我们转往南充川北医学院就诊 并向我们承诺 川北医院出现的任何费用都由他们医院支付 主治医生签了字 医院也盖了章后 我们同意转往川北医院 骨科医院找来救护车以后 并派了一个姓王的医生和一位护士随同把爷爷送到了南充川北医院 姓王的医生帮我们办了入院手续 付了2万元医药费用给川北医院 并告诉我们说没钱了就给他们医院打电话 我们就会把钱给你们转过来 请你们在这里放心治疗 在骨科医院向川北医院支付了3.5万医药费以后 就拒绝再付款了 说医院给够了 该家属尽孝心了 然后川北医院就给爷爷把药停了 我们再次找到骨科医院 要求支付医药费用 医院却给我们说如果把川北医院的医药费用交给他们报销 他们就将继续支付爷爷的医药费用 我们又同意了医院的要求 并写了协议 骨科医院又才向川北医院支付了1万元的医药费 现在川北医院于6月九号又说账上没钱了 已经超费了 并再次听了药 我们按照协议找骨科医院支付医药费时 他们医院又说不给钱了 这件事跟他们医院没有任何关系了 他们医院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我们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因为爷爷现在已经瘫痪了 下肢没有任何知觉 大小便都不晓得 拉的满床都是 他们医院当初干嘛去了 ? 不能做为什么要给出承诺 ? 这就是南部县骨科医院打着济世救人的口号 赚老百姓的幸苦钱 不该赚的也赚 事情出了就撒手不管 你们是人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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