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同情,孩子是无辜的。在这里说说我的看法:1,父母当初不应该私下去通过熟人找医生检查,现在医院的系统中没有你的就诊和检查信息。这会被认定为你没有在医院发生过诊疗行为,也就是说跟医院无关。这就是为什么要用身份证实名就医。2,私下做的检查没有医院正规的检查报告,只有口头的。除非当事人双方共同承认认定,一方所说不好认定。3,个人行为医院是不会负责的,有的只是对科室和职工的管理责任,与你所认为的责任相去太远。4,不同等级的医院开展的业务不同,不是所有的都能做,这个国家有严格规定,超过标准会被认定为超范围执业,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口中的正常说的是他检查范围内的。这只是我的一点粗浅看法,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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