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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咨询一下房管局关于开发商向业主交房时应该给业主提供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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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在未提供相应手续的情况下,开发商所聘请的物管是否有资格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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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7 10: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广大网友应该多关心这个帖子。
因为很多业主认为房产公司把钥匙给了业主就算是交房了。实际上房产公司还应向业主提供诸多手续, 才能算交房。把本应由房产公司承担的物业费用转嫁给了业主才。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6-27 11: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6-27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应该有:竣工备案书、房屋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到房管局和国土局办证的介绍函、发票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8 07:37
就是。有些物管收了不该收的费。
发表于 2015-6-28 18: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交房就是交钥匙、业主也不要正式正常的手续,有了房子质量问题看杂办,不过南部好多房子也不好拿到验收的合格证违建太多,绿化不达标,这些部门不敢验收,怕老百姓找他麻烦。你要正式交房手续估计难

发表于 2015-7-27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知道!!

发表于 2015-7-27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大网友应该多关心这个帖子

发表于 2015-7-27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县,难,难,太难!从这个事关老百姓利益的事就看得出来!!!!!!

发表于 2015-7-27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此贴,3年前我接房子的时候就给我个钥匙屁都没有。但是办房产手续的时候开发商还是非常配合的。

发表于 2016-5-25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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