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我是一个药房经营者,在自己药房店招下安装了LED显示屏,自行在LED显示屏上对我店已经在销售的两个食品做了宣传,宣传后·工商局执法人员上门,都知道了说我违法:夸大疗效,直接说违反什么什么的,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罚款1到30万元。.当然执法人员说了后我也知道这是食品,对他宣传是有点不对,就立即关了LED显示屏。从进行宣传到工商局执法人员上门为止,两个品种只销售了4百多元,求回复:1,违法了什么法律更确切?2,小本生意,每天就营业额几百元,两个品种只销售了4百多元,罚款是不是过重?3,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还没有对我的行为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时要求我”先缴罚款5000元,先缴了罚款证明我认识到自己错误,可以考虑从轻处理“这合理吗?是以教育为主,还是以罚款为主?不是违法了”有钱“就可以从轻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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