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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屁民一个个

[民生杂谈] “未成年”不该是 校园暴力的挡箭牌(未成年犯罪是否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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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9 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秦巴督察 发表于 2015-6-29 02:11
朋友,既然是校园暴力,那就必须是在学校内发生的事情嘛。至于暴力倾向,那为什么不在派出所里发生呢?

去110网看校园暴力案例,难道都一定发生在学校大门内?别人指未成年学生的暴力事件,侧重于施暴人还是学生。你真的是古老平昌人。你看几个案例;
2013年5月9日,新郑市市直中学一名学生在校门口附近被打伤,
“我再也不去上学了,没脸见大家了”,见到高俊宇时,他正躺在病床上,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一边说一边流泪。
一天前,高俊宇在学校门口附近被打成重伤,而施以毒手的,竟是自己的同窗。

2013年5月9日,新郑市市直中学(下称市直中学)门前发生了一起恶性校园暴力事件。
该校初二学生牛高(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特使用化名)纠集10余名社会人员和新郑市苑陵中学学生,将同校学生高俊宇堵在了距学校不到300米的地方进行毒打,最终导致高俊宇受伤。
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高俊宇后脑缝20多针,脸部缝10多针,耳膜穿孔。
究竟是怎样的深仇大恨,让牛某对同窗下此狠手?

高俊宇说,被打的具体原因他自己也不清楚。不过据他判断,应该是8日下午,他的一个朋友和别人发生冲突时,他在一旁进行了劝阻,可能是此举得罪了某些人。

发表于 2015-6-29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秦巴督察 发表于 2015-6-28 13:16
如果未成年人在校园外的暴力行为,主要责任在家长;未成年人在校园的暴力行为,那就是学校的管理失职。你 ...

朋友,你说是教师及学校的责任,那么你可看到过学生为教师打伞的事了吗?现在的教师虽敢去管学生,究竟是谁颠覆了教育的本性。应该说是教育部。寒窗苦读,如果就是学生给老师打伞就可以解聘那谁再敢去管。

发表于 2015-6-29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秦巴督察 发表于 2015-6-28 12:54
未成年人校园暴力,责任在学校,在教育。

主要原因在加长和社会,学校当然有责任。但学校现在似乎是软蛋了,弱势群体。

发表于 2015-6-29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不健全,教育受伤害

发表于 2015-6-29 22: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肯定不能怪哪一方了,我觉得网络,影视,还有他们的价值观都有问题,比如在学校,哪个打架喊得到人,哪个和社会上的人耍得好,哪个每个星期都有小弟娃交保护费,等等那叫混得好,古惑仔是他们榜样。还有家庭教育,有些家庭父母长期打工,没注意娃儿,有的家庭很富裕,有的是官二代,有的家庭某些亲戚是混社会的,总之,惹了事,有钱赔,有关系的大事化小,混社会的帮忙报复……甚至有些娃儿家庭穷,只要胆大打架够狠敢捅人,也被称作某哥!国家法律又对未成年人犯法网开一面,杀了人甚至坐三年牢就出来了,严重不公平啊,有钱有后台的有恃无恐,现在学生网上接触那么多,许多学生说话做事都不像未成年人了(尽管年龄还小),吃喝赌嫖,为个女友动不动就捅人……个人反而觉得学校的责任还小一些,因为现在的学生打不得怕赔钱,骂不得怕喝药跳楼,靠说服教育根本不起任何作用。我不是老师,但我认识许多学生,不喜勿喷!

发表于 2015-6-29 22: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既然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反正我们也是半人治半法治,就别谈啥减少死刑是大势所趋,尊重人全(权),有时后保护未成年人实际就是纵容了犯罪,也是对受害人的不公平,有的娃儿就是觉得杀了人也不会偿命,所以更加肆无忌惮,所谓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实际上也就是觉得人已被捅死了不接受赔钱调解可能就人才两空,是不得已接受的。罪刑相适应才是根本。特别是杀人案。其它打架斗殴还可以理解,因为年轻人好斗嘛,如果小错都送监狱,那岂不毁了一生。

发表于 2015-7-1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中国照抄照搬外国的所谓“人权”结果,我们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大国,应该根据国情制定法律。如果对犯罪分子像八十年代那样进行召开公逋公判大会,特别是在学校召开,教育意义大,惩戒效果明显,青少年犯罪就会大大降低。

发表于 2015-7-1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飘零过客 发表于 2015-6-28 21:57
一句话:“家长对学校期望太高。”很多家长在家里都教育不好自家娃娃,指望别人能够教育好?这是不 ...

国家不应有监狱,犯了罪都应送到学校来教育!

 楼主| 发表于 2015-7-1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刺猬 发表于 2015-7-1 15:43
这是中国照抄照搬外国的所谓“人权”结果,我们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大国,应该根据国情制定法律。如 ...

不应该取消公逋公判大会,特别是在学校召开,教育意义大,惩戒效果明显

发表于 2015-7-2 17: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人云:小来偷针,大来偷金。
对孩子的教育要从小抓起。
国家法律太松才有如此混乱。
发表于 2015-7-3 08: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秦巴督察 发表于 2015-6-28 12:54
未成年人校园暴力,责任在学校,在教育。

前段时间正和家人讨论过这个问题,比如遇到孩子和同学发生纠纷,我会这样教育孩子:儿子,对人要有礼貌,要有正义感,离那些负能量、缺教养的人远一点。我有个同事自认为自己是大哥,黑白两道通吃,他这样教育孩子:儿子,不怕,哪个打你你给我打回来,打不赢有爸爸在,爸爸帮你摆平。他的儿子确实很听话,就这两年连续用刀捅伤别人,然后也被别人捅伤过。作为家长,是否有过反思?所以窃以为在做人方面家庭教育重过学校教育,在学知识方面学校教育重过家庭教育。
发表于 2015-7-3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太岁 发表于 2015-6-28 13:59
老话全面的。“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吵个锤子,家长就惯成小皇帝,在推给学校去矫正,而且不准老 ...

是的,看看我刚才的回帖,我同事的事就是例子。身边还有很多。家长戾气太重,培养的孩子大多也这样,孩子在耳濡目染啊,发生事情父母也不正确引导。

发表于 2015-7-3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严惩了,有的未成年人叫嚣,“14岁以前要干票大的!”
发表于 2015-7-3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堂的星星 发表于 2015-7-3 08:56
应该严惩了,有的未成年人叫嚣,“14岁以前要干票大的!”

是的,有些成年人就抓准了那个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养这些所谓的未成年小弟去干一些令人发指的伤天害理之事!

 楼主| 发表于 2015-7-5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段残忍毫无人性这就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楼主| 发表于 2015-7-29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专门养这些所谓的未成年小弟去干一些令人发指的伤天害理之事!

发表于 2015-7-31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待学生和青少年,即便是违法青少年,最好还是以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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