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通江县人民政府,五马桥拆迁有问题要问”的回复 “十言九假”网友: 你好,关于“通江县人民政府,五马桥拆迁有问题要问”回复如下。 一、关于房屋征收还房比例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房屋征收还房比例”没有明确规定。该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你原有100平方米房屋,若请求按105平方米安置,应各计其价,相互结算。 二、关于提出意见的方式。《五马桥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广大被征收户意见,征求意见的法定时间为一个月(2015年6月10日-2015年7月9日),根据《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五马桥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27-7118027 7118107 7393717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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