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此文,先是觉得这是天方夜谈,法制社会,怎么可能有这种事情了出现?但几番细读之后,我又相信楼主说的是真的:一个农村妇女,从文字看也是一个有一定知识的女人,如果不是被逼得无路可走,是不会发这种帖子的,因为这个帖子是向她心目中的权威挑战,人家可以把她当着一只小蚂蚁捏死,这一点,想必她是知道的。正是心中委屈,才敢冒死发帖。再者,我们也接触一些基层派出所,的确存在看人办案、看钱办案,他们以为自己是执法者,就胆大包天,无所不为,制造冤假错案也是有的。因此我建议楼主多收集证据,走法律与信访相结合的道路,相信古代都有包青天为民伸冤,今世岂可不如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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