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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8天过去了,为什么渠县广电网络公司行凶者还在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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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9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请人:quxian1234(木子虫1)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2072081-1-1.html
申请理由:目前,渠县广电已上门道歉,支付医药费,政府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加之内容涉及渠县广电具体人和职务等信息。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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