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791|评论: 1

[群众呼声] 违反合同的案件法院不该受理吗?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30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爱人代丽华是四川省万源市粮食职工学校教师,于1977年在中小学任教,1981年转为正式教师,1987年调该校任教至今,当了一辈子教师。1989年3月在该校被评、聘为小学一级教师职务,2005年12月再次与该校签订了教师职务聘用合同,其拿了多年的教师工资却被偷偷摸摸去掉了,该校和四川省万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却拒不纠正,拒不履行按教师职务支付工资的义务,侵权行为至今仍在持续。一个明显的违反合同案件,向法院起诉,却被四川省万源市法院、达州市中级法院、四川省高级法院裁定不受理,到底是法官们的眼花了,还是心花了?从古至今,违反合同(约定)都是违法的,难道以法治国的今天,违反合同不违法了吗?违反合同的案件不该法院受理吗?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5-7-31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万源市法院、达州市中级法院、四川省高级法院本案承办法官为何执法违法?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