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好中央《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培养造就一支适应四川“两个跨越”需要的高素质党员队伍,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紧密联系四川实际,重在细化《规划》精神和要求,增加了“四个全面”、“三严三实”以及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等内容和要求,是做好今后四年四川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不仅是全省乃至全国农村党员都具有占比重、文化层次参差不齐、年龄跨度大、空间流动性强等显著特点,要在2018年对所有农村党员进行1次以上集中培训,其难度可谓是相当之大。 农村高素质党员队伍应具备思想认识高、党员意识强、自身本领高、双带能力强、服务热情高、法治意识强的“三高三强”素质和条件。但由于思想观念多元化、行为方式多样化、价值取向复杂化,当前农村党员队伍都或多或少缺少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在实际培训工作中,在统一集中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需对农村党员进行分类分级开展培训,思想观念有偏差的加强党性教育,致富能力欠缺的提升致富本领,不懂法的着力培养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实现“哪里不足补哪里”。所以,我们在做好集中培训,抓好重点内容培训的同时,更需对培训内容进行“量体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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