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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果然戏子无情,陈红遭前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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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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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30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日比,都大校肩章了

发表于 2015-6-30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妻情分薄如纸,曾因一曲《常回家看看》红遍大江南北的军旅歌手陈红,日前被前夫亚之杰投资集团董事长李军诉至法院。李军在诉状中质疑陈红以军人身份经营公司,要求法院判令两人在离婚前签订的有关亚之杰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据悉,法院已经受理该案,并定于7月21日开庭审理。

李军曾称,与陈红厮守一生是他最大的幸福,可两人的婚姻,却是因为他强闯38岁美女主播沈星香闺而彻底破裂。去年3月,两人协议离婚,并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分割,李军名下的亚之杰股权,双方各持50%。李军照样当他的董事长,但亚之杰经营、管理权则授权给陈红。儿子达达由陈红一方抚养。

其实,协议离婚,李军还占了便宜。如果交法院判决,李与沈星的婚外情证据确凿,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无过错方的陈红,是有权请求多分财产的。当初办妥了离婚手续,两人都称是和平分手无财产纠纷,不难看出当时李军签下股权转让协议,与忽视陈红军人的身份没有多大关系。之所以现在反悔,俗语说:“人心不足蛇吞象”。

说好了由陈红经营、管理公司,协议更是写得明明白白,何来陈红趁他不在公司之际强行取得了公司的印章、证照,并实际进行了经营、管理活动之说? 李军可以质疑陈红以军人身份经营公司,但无权要求法院判令两人在离婚前签订的有关亚之杰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股份可以折算成钱,除非李军拿得出这笔巨额资金。联想到之前李军两次被香港财务公司及永利澳门度假村入禀高等法院追债的一副落魄样,答案可想而知。

根据上述分析,李军将前妻告上法庭的目的,是不会得逞的。就算有军人不得经商的规定,但这不是要求法庭宣判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理由,李军想染指陈红所持有的亚之杰股权,恐怕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李军在《我用二十年的血与泪“成就”了军旅女歌手首富-陈红》微博中称,陈红信用卡每月都会消费50万左右,并有男方在月底帮其全部还清。你怀疑女主播沈星在屋内藏“第三者”偷腥,因强闯沈的寓所遭抓捕时曾激动大叫:“我在她身上花了过千万元”。又是如何解释?至于微博中还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资产过亿的房产证上全是陈红个人的名字,为何离婚时不提出分割?

挥金如土,又这么弱智,居然来北京打拼没几年就开了公司,后来还形成了很大的规模;到底是因为努力加上运气?还是因为《常回家看看》那首歌,以及有一个公安厅厅长的岳父?相信李军是心知肚明的。

说真的,李军想“告诉大家一个事实的真相和军旅歌手陈红的真面目。”但笔者在文中寻寻觅觅,却找不到陈红“贪婪、放荡、背叛、虚伪”的任何蛛丝马迹。倒是李军称陈红“摧毁了我的家和梦”,勉强有点说得过去,因为他离开了陈红什么都不是。

没离婚恨不得穿一条裤子,离婚了不惜撕破脸皮;就算可以完全不顾对方的感受,看在孩子的份上,该忍的总该忍忍吧?有李军这种男人活在世上,若说夫妻情分如何金贵,确实让人很没有信心相信。文/郑智银

发表于 2015-7-1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鄙视这男人:没有出轨的证据难道也没有她忏悔时的证据?啥啥证据都没有你BB啥呢?
               你自己签字同意离婚的 财产也是你签字的,当时你吃狗屎了吗?
     人家当时该要的人家没落下呀,孩子就要过去了,也没问你要抚养费。你在这个问题上咋不BB呢

发表于 2015-7-1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闻宋祖英官拜少将而作

  宋祖英者,楚人,红朝末京中歌妓也。色艺冠于一时,坊间传为京城某公豢养,宠擅六宫。时当衰世,民生凋敝,官场黑暗,百姓困苦,忽一日后主降旨,封为少将,国家名器如此不堪,天下哗然矣。特作诗记之。

将军百战亦堪伤,不及歌儿唱一场;芙蓉桃花美人面,原来神女悦襄王。
一树梨花压海棠,鸳鸯帐里作战场;莫道美人不善战,百战老王倒金枪。
从来将军百战升,自古未闻娼作将;和谐盛世喜事多,歌女也把将星扛。
耕读从军有何用?教子也做唱歌郎;天下兴亡谁管得,满城争说宋小娘。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5-7-2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首歌,一辈子,一辈子,一首歌

发表于 2015-7-2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男人,为达目的,不惜给自己带绿帽子,给妻子(前妻)泼脏水,严重鄙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7-2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个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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