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206|评论: 2

临沂治污执法被指“过严”,环保部回应——环保执法,绝不能失之于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6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沂治污执法被指“过严”,环保部回应—— 环保执法,绝不能失之于宽(热点解读)
本报记者 孙秀艳
2015年07月06日05:3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res/2015-07/06/15/rmrb2015070615p7_b.jpg
  宋嵩绘
  核心阅读
  “治污导致6万人失业”——日前有媒体对山东临沂治污“后果”的报道,备受关注。临沂治污,真实情况到底如何,为何引发如此争议?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专家。
  
  停产的57家企业中,已有31家整改完成
  按照一些媒体的报道,临沂紧急关停企业缘于环境保护部对市长的约谈,实际并非如此。
  2014年,临沂市在大气污染治理行动中,向57家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责令企业完善治污设施,限期治理期限为2014年底。而截至今年2月,这些企业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告诉记者,今年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就是从这57家企业里选了15家进行现场检查,结果发现,有13家企业存在偷排、漏排、环评违规等环境违法行为,区域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不仅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日常管理中,临沂也是群众环境投诉较为集中的地区,几个因素叠加,华东督查中心约谈了临沂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邹首民表示,临沂市举一反三,对没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57家企业责令停产整治。今年3月10日前,57家企业停产全部落实到位。
  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限期治理”已被废止,根据新环保法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表示,临沂市关停企业于法有据。
  正是对57家企业的关停,引发了不少争议。事实上,截至7月1日,57家企业中已有31家企业完成整改,其中10家企业正式生产,21家开始试生产,其余26家仍在停产整改。
  目前,临沂经济整体运行平稳,反映结构效益和后劲的财政、税收占比、投资、消费、出口等指标,都保持了山东省内较好水平。邹首民表示,具体的失业情况是否真如媒体所报道的那样,需要当地政府分析。一些企业暑期放假,员工临时“待岗”不代表就是失业。此外,对于因停产造成企业和百姓的困难,地方政府都做了相应的社会救助。
  另一方面,整改在环境质量上的效益已经显现:今年3—6月,临沂市PM2.5浓度下降了27.8%,PM10浓度下降了23.5%、二氧化硫浓度下降了41.4%,氮氧化物浓度下降了25.4%,优良天数增加31天。
  污染企业与新环保法正面交锋
  在一些专家看来,几家媒体集中、观点一边倒的报道缘于污染企业对执法的不配合。有人质疑,没有由头,这几家新闻媒体为何不约而同?
  在环保部的通报中,罗庄区江泉工业园被点名,这个地方在几年前也曾因污染与江苏徐州引起跨境污染纠纷。工业园区集中了临沂江鑫钢铁公司、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临沂江泉管业有限公司等众多焦化、钢铁、建材、热电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这些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大,而且存在严重偷排漏排等违法现象。华东督查中心现场检查走访时,周边居民普遍反映这一区域空气污染严重。而正是这些被点名的企业,几次在相关媒体报道中叫苦连天。
  “去年就下达的整改通知,企业为什么到今年2月还不改?一句话,企业在观望,看看到底能不能再混过去。”北京市环保局原副局长杜少中反问。
  “环保执法,绝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邹首民表示。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表示,一些污染企业长期靠偷排漏排产生经济效益,在受到惩处的时候喊冤。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将守法是底线的理念正确传导给企业,企业才可能有持久发展。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所研究员王自发表示,法律实施后,必须维护法律的权威,一旦妥协,环保工作必将兵败如山倒。
  “必须保持对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表示,当年珠三角污染倒逼企业转型,一些企业也大声喊冤,实际上他们早已储备了退路,要么升级,要么不做。如今的临沂与当年的珠三角颇为类似,一定要坚持法律的权威地位,相信企业的再生能力。
  专家建议,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
  无论如何,企业停产,对社会都会造成一定损失,然而,污染就像毒瘤,纵容一日,毒害日深。刮骨疗毒,剧痛难免。
  夏光表示,临沂是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典型,这种模式,首先应归咎于当地政府和企业环保法律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主观原因。除此之外,也有一定的客观原因:过去二三十年,国家在壮大中央层面的经济实力的同时,也大力鼓励地方发展工业产能,造成了特有的地区经济竞争格局。在这个过程中,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也顺势生长。临沂缺乏地理区位优势,缺乏技术能力和高端人才,资本积累少,没有能力搞清洁产业,只能以落后的生产方式搞发展。如今,临沂的老路已走到尽头,到了绿色转型期。
  “必须明确,治理污染,提升环境质量是有代价的。”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主任贾峰表示,环保速胜论、环保低成本论都是无知,环保每取得一点进步都是建立在资金、人力以及各种社会成本的支持上的。对临沂治污后果的争论,其实正好教育大家必须认清,破坏环境需要付出代价。
  整天抱怨说执法不严,刚严格执法又有人大声喊痛。对此,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表示,从“十五”开始,我们就在讲还清旧账不欠新账,可很多地方不仅旧债未还,还欠下一堆新账,最主要还是一些地方政府对污染的“支持”。临沂就属于老账新账堆在一起,所以还账的痛苦变本加厉。
  严格执法的同时,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杨朝飞也提示,解决环境污染时,一定要注意保护投资人权利,凡是政府招商引资的企业都是合法企业,都要依法保护其合法利益,千万不能朝令夕改。同时要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用5至10年彻底解决污染问题。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5-7-6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环保法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这下有法可依,就看政府如何执行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7-7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次临沂市政府铁腕治污只是按照《环保法》做了应该做而久久没有做的事而已。此次临沂治污,“必须明确,治理污染,提升环境质量是有代价的。”应挺住。哪怕过程会叫人“阵痛”,但只有挺住才能成功。对临沂治污后果的争论,其实正好教育大家必须认清,破坏环境需要付出代价。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