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情况和这个官司很类似。我生完小孩60天就工作了,男方父母经常说我收入低,全靠夫家养活,可我从认识这个男人到临盆之际一直不间断上班!家庭压力使我早早的又重返工作,也许是因为我没休息好,工作半年之后就因肛周脓肿生病手术加住院整整一个月,生病期间男方没有一个人出来照顾仅半岁多的女儿,而且很少来医院看望我,出院以后,我们感情变得相当淡了。他说工作忙很少回家。于是就分居了。分居半年多后,因为男方这么久从未主动来看看女儿,连问候都没有,分居期间娃娃奶粉、尿不湿、生病门诊费用一共两万多他一分不给,所以我提出了离婚,男方拒付抚养费,协商无果,因此闹上法庭。我们出具了分居期间娃娃奶粉、尿不湿、生病医院门诊所有票据、包括网上购物的打印电子清单、支付宝、银行卡、信用卡消费明细单,原件、复印件,并按时间、种类顺序粘好,并在代理合同上明确申诉此点,要求男方承担一半。可是当时成都市金牛法院陈时武法官(我们的官司是在2014年4月2日开庭审理的,而随后此法官就退休了)他看都不看这些票据,直接说这是无效证据,在他这里永远不会出现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些证据到哪里也不会认的,还说两万多的消费,鸡毛蒜皮也要和男方计较,自愿分居,自己单方带小孩产生的费用只能叫自愿!!我们不服,他还说你的案子只能在这里审,到哪里结局都一样!都不会拿到一分钱!虽然事隔一年多,我已不想追究,但我依然觉得很委屈、陈法官不公正的判决,极其不负责任的态度一直刺伤着我们母女俩!求大家谴责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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