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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者之剑

[群众呼声] 巴中市委市政府:巴中三中为什么不能修一个像样的操场?(巴中三中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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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规定》明确指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发表于 2015-8-19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杨先生:你好!

   你在书记信箱留言反映“关于暑期高三补课不知书记您怎么看待”的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巴中三中高三补课一事确实存在,具体情况是:自2016年起,我省高三学生将同步参加全国统考,新课程还没完全结束,又面临部分学习内容的调整、补充,学习任务重,时间紧,许多学生、家长特别担心复习备考的时间不够,影响复习迎考。同时,巴中三中一直与成都七中开展网络直通教学,同步备课、同步上课、同步训练、同步评价,而成都七中自7月5日开始一直利用暑假补课。

   鉴此,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巴中三中确定高2016届利用暑期上课,分两段进行,前期7月6日至7月18日,后期8月15日至8月28日;除开上课期间的5天休假,实际利用暑期上课20天。同时,学校将安排专人负责学生食宿管理和安全管理,为高三学生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暑期上课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学生利用暑期上课;暑期上课期间不收取学生补课费。

   感谢你的留言。

                  巴中市第三中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0 19:02
上课期间不收取,那开学后还补收取补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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